律师档案
王正平
王正平律师
北京 西城区
律师统计
加载中...
网站公告
欢迎来到王正平律师的网站
文章分类
网站文章
我的好友
暂时没有好友
最近访客
友情链接
网友留言

  • 暂时没有留言

夫妻共同债务的如何担保财产?

分类:法规解读    时间:(2015-10-10 12:05)     点击:568

夫妻共同债务的如何担保财产?

  “根据债法的一般原理,债具有平等性,亦即债权不具有物权的排他性,对债务人拥有的债权,不以其成立的先后而有优劣次序的不同,均平等地受债务人全部财产的担保。这就是债法上的一般担保的理论。”①“债的关系成立后,债务人便负有履行债务的义务,其全部财产便成为债务履行的一般担保,民法学上称之为‘责任财产’” 。②在这里,“责任财产”即为夫妻共同财产,死亡债务人配偶是以债务人之一的身份承担偿还责任的。当然,这里的担保,只是意识状态的担保而不是担保法意义上的担保,不具有优先受偿权。没有这种担保的债务,充其量是一种变相的赠与。

该文章已同步到:
发表评论
匿名:
验证码:   匿名评论
温馨提示: 王正平律师提供“房产纠纷  刑事辩护  遗产继承  人身损害  合同纠纷  债权债务  ”等法律服务。
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王正平律师,王正平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。
您也可以拨打王正平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:4000110148,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。

王正平律师网
FABANG LAWYER
法帮网首页 | 法律咨询 | 西城区律师 | 西城区律师事务所 | 法律知识 | 法律专题 | 法律法规
王正平律师主页,您是第19414位访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