贪污罪和受贿罪有什么区别呢? |
分类:法规解读 时间:(2015-05-06 09:22) 点击:314 |
贪污罪和受贿罪有什么区别呢? 贪污贿赂罪主要规定于我国《刑法》的第八章,其概念主要是指行为人贪污、挪用、私分公共财物,索取、收受贿赂,破坏公务行为的廉洁性,或者以国家工作人员、国有单位为对象进行贿赂,收买公务行为的一类犯罪的总称。至于贪污罪与受贿罪的区别:首先是概念的区别,与贪污的概念不同,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,索取他人财物,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,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。其次,贪污罪的行为主要表现为侵吞、窃取、骗取等,而受贿罪的行为主要表现为索取、非法收受等;再次,受贿罪的对象既可以是公共财物,也可以是私人财物,没有所有权的限制,但对于贪污罪的对象,学界多数还都认为必须是公共财物,且其主要来源是自己主管经营的公共财物。最后,受贿罪普遍要求行为人实施了为他人谋求利益的行为,而贪污罪一般不作这一要求。当然,如果进一步探讨的话,二者的区别还是很多和很突出的,但因篇幅原因,在此不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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